逝去的灵魂
逝去的灵魂
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-建筑工程公司 王鹏供稿
安全,一个人类生生不息的永远话题。每当提起笔来,总会有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。每当我的思想驰骋于“安全”这一疆场时,我能深切的感到那种内心的恐慌和沉重。每每提及安全,我们就跟事故联系起来,心头所掠过的总是一些鲜血淋漓、哀嚎震天的场面。一个个事故像电影镜头一样,展现在我们的面前:基坑开挖塌方、高处坠落、支架垮塌、机械伤害和吊装事故,一个个原本鲜活、真切的生命骤然逝去,给我们带来最多的只是落寞与凄凉。安全和事故作为一对矛盾,此消彼长,互相作用,互相依存。同时,我又想到了唯物辩证法中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观点,更有助于我们认识安全事故。
辩证法是自然界的根本法则,同样,生产施工过程也充满着辩证法。安全是生产过程的必然要求,是必须遵循的原则,是必然性的,在生产过程中居于支配地位,是效益的根基所在,属于矛盾的主要方面;事故是生产过程的一种意外现象,是人为因素、环境因素、设备因素等综合原因所导致的危害,是偶然性的,属于矛盾的次要方面。应该承认,任何事故都是在一定的时间、地点和条件下发生的,事故的偶然性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偶然性,在偶然性之后隐藏着必然性,偶然孕育在必然之中,有其存在、发展、发生的内在规律。必然性总是支配着偶然性,偶然性作为必然性的表现,总是有征兆的,生产施工过程中的隐患、违章就是这种偶然性的表现,隐患不及时整改,将会酿成大的事故,常言道:“隐患在先,事故在后,隐患不除,后患无穷”,指的就是这样的道理。所以,我们要从根本上提高整改隐患的自觉性,从而有效的控制事故的发生。运用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观点有助于我们科学认识安全事故,即生产过程的安全是企业生产的根本原则和方向所在,是生产过程的必然要求,追求安全是必然目标;事故是生产过程的意外,具有破坏性,在生产过程中要防范各种事故,消除诱发事故的偶然性因素,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。
在施工现场,很多人认为“常在河边走,那能不湿鞋”、“安全生产不抓不出事,一抓反而出事”这是一些非常危险的论调,是一种信天由命的“事故难免论”,没有认识到事故的可预测性和偶然性,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树立科学的唯物主义思想,坚持安全为了生产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,正确认识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,汲取经验教训,找出外在因素与事故发生的内在联系,坚决杜绝影响安全生产的危险因素,增强对安全生产的可控、预控和自控能力。只要正确对待了安全生产中的必然性和偶然性,牢固树立“安全生产是必然的,事故是偶然的,是可避免的”信心,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,运用现代化的安全管理方法,使生产处于预控、可控、在控和能控之中,则我们职工的安全是一定会有保障的。
古人云:“天下之事,不难于立法,而难于法之必行;不难于听言,而难于言之必效。”在一次次的回顾,一次次的总结了之后,如果我们依然我行我素,依然无所畏惧,依然一次次的犯错,一次次的受伤,一次次的践踏生命,一次次的侥幸逃脱,我们的生命安全又何以得到保障呢?我们反复总结又有何意义呢?
管理部门在有令难禁中屡次失职;施工单位在有法不依中不断呻吟;分包队伍在清规明令中却意识淡薄;最后整个系统对安全文明施工规范不屑一顾、了然无事。但是,那来自于逝去者的声声呐喊,一组组血的镜头,一幅幅泪的画面,仍然历历在目。对于往昔的悲痛,对于现实的教训,我们已经不愿再翻起。曾几何时,远方的阴霾深深地刺痛着我们的心灵;曾几何时,身边的泪水,强烈的震撼着我们的神经。对于失败之后的落寞,也许我们可以重新努力,对于摔倒之后的疼痛,也许我们可以默默忍受;对于生命流逝之后的无奈,我们又能够做些什么呢?
与人对话,可以明事理;与事对话,可以晓根委;与自然对话,可以澄心境;与往事对话呢?也许,已经沉醉于物质社会的我们所缺少的正是这种与往事对话的勇气,所缺少的正是这种可以正言行、明得失、修缺陷的机会。让我们以往事的教训为镜,以生命的安全和健康为目标,不断汲取、认真总结、时刻铭记,用我们全部的爱去搭建一道“安全防线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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